

中秋将至,有人收拾行囊准备回老家团圆,也有人因为岗位需要,必须坚守在工作一线。
作为“打工人”,如果你中秋要加班,或者公司最近开始发月饼、搞福利,这篇由乔文所为您准备的“法律月饼”,请务必收好。


中秋加班费,到底怎么算?

很多老板觉得“中秋当天给你算3倍工资,或者给你调休”,其实这是有严格区分的:
1.中秋当天(法定节假日):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% 的工资报酬,且不能以补休代替。
2.调休的休息日: 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% 的工资报酬。


公司用“月饼”抵扣加班费,合法吗?

绝对不合法!
《劳动法》明确规定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用月饼、购物卡、提货券来抵扣加班费,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,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“不”。


律师教你算:加班费基数怎么定?

常规的来说,计算加班费的基数是有讲究的:
· 计薪天数按 21.75天 计算;
· 计算基数不包括加班工资,也不包括饭贴、车贴等部分补贴;
· 最重要的是,计算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

公司强制摊派“卖月饼”,能拒绝吗?

有些公司中秋采购了大量月饼,强制要求员工自购或摊派给员工去卖,完不成就扣钱。这属于变相强迫劳动,员工不仅有权拒绝,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。

月圆人圆,权益也要圆圆满满。如果您在上海遇到了劳动纠纷、被违法辞退或加班费争议,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团队随时为您护航。后台留言或致电咨询,让法律守护您的辛苦钱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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